gpk电子_主頁欢迎您

gpk电子_主頁欢迎您

gpk电子 首 页 关于gpk电子 gpk电子文化 gpk电子发布 gpk电子 政策法规 问题研究 gpk电子
 
问题研究
 
首 页 >>问题研究
                                                     
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发表时间:2020-6-05 信息来源: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Q:

中标后将项目转让给他人,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A:
《gpk电子》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依据来源:《gpk电子》第四十八条、《gpk电子》第七十六条。


版权所有:gpk电子 苏ICP备202102226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