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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思路探析
发表时间:2019-3-27 信息来源: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的普及和信息化建设的高速发展,已积 累了招投标活动的海量数据,同时相关数据标准不断健全,招投标数据不断完整,大数据应用需求不断增长。通过重视对电子招投标的推进,利用大数据优势构建 招投标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释放出更多数据的隐藏价值, 使得决策更为精准,从而创新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思路,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 课题。

当今,以“互联网+”为标志,大数据、BIM、人工智能等三大科技手段正在促进工程建设领域快速发展并产生质的飞跃。2018 年,招投标行业又迎来一系列改革,如招标代理资质取消及项目招投标规模提高等。一切改革都是为了适应 发展需要,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招投标活动,不仅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甄别和预警,同时也可以实现智慧投标,解决招投标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构建以 大数据应用为基础的创新监管方式(图 1),通过行业趋势预测为政策制定提供 依据,是招投标gpk电子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加速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建立大数据应用基础

(一)电子招投标发展催生大数据应用电子招投标即招投标电子化,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以计算机和网络为

基础,对招投标工作进行重新梳理,优化重组工作流程,通过电子和网络的形式 执行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和监督监察等一系列业务操作,最终实现高效、安 全、规范、低成本管理的招标投标模式。《gpk电子》于 2013 年 5 月 1

日实施,近 10 年的电子招投标探索,招投标行业各主体逐步适应了这种无纸化、 快速便捷的招投标模式和节奏。

2015 年 6 月 24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gpk电子》(国办发【gpk电子】51 号),明确提出了运用大数据增强政 府服务和监管效能,将大数据从商业行为上升到国家意志和国家战略。何谓大数 据?大数据是指大小超出常规的数据库工具获取、存储、管理和分析能力的数据 集。其具有如下明显的特征: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和动态的数据体系、多样的数据类型及巨大的数据价值。

大数据是当今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要加速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为建设工 程招投标大数据应用建立基础。

1、电子招投标是遏制围标串标的技术创新

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工程监管部门可随时调取项目的招投标信息,并

通过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对原始招标、投标文件进行比对分析,发现之间存在的问 题,促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的程序化、标准化与数字化。同时可以自动记录和识别雷同信息与数据,有效地发现和遏制围标串标等不正当行为。建立电 子招投标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历史招投标数据,为监管部门加大围标串标的打击力度提供有效措施。

2、电子招投标是建立大数据应用的系统基础电子招投标系统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信息高度集成、数据更新速度快、信息

查询功能强大,我们可以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供的海量建设工程项目数据、投 标人历史数据、监管数据、诚信综合评价在招投标中应用的数据等,建立招投标 大数据库,推动大数据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创新监管方面的应用。

(二)完善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检测与认证 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借助计算机技术的硬件代码、IP 地址、计价软件代码等

提取技术和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等雷同分析技术,自动识别围标串 标等不正当行为,为监督部门加大围标串标的打击力度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但基 于系统的这种判断是否能真正地代表结论,或者能作为评标专家最后的判定依 据,还值得我们思考。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是否作了充分的检测与 评估,是否通过了司法部门的司法认证,这些都是监管部门所要重视的问题。避 免漏判、误判,才不会影响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

(三)积极开展异地远程评标 所谓异地远程评标,是指依托互联网技术,利用电子招投标系统,突破地域

限制,通过共享评标系统、语音实时交互,在不同地点实现评标专家远程同时评 标。2015 年 6 月 17 日,重庆市首例远程评标项目——“忠县成品油库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顺利实施。这是重庆市首次开 展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区、跨平台远程评标尝试,该项目在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投标、开标,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抽取主城区专家,通过计算机 网络和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评标工作,并通过语音视频系统进行远程讨论和监 督。评标结束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自动汇总评标结果,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实行全 程监督。

 

异地远程评标由现场监管向电子化监管的转变,一方面减少人为因素干扰,

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整个开标、评标过程所产生的数据都被全程 记录下来,为电子招投标数据交换与共享机制提供条件。

(四)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有待完善之处 目前,全国各省市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各成体系,系统设置及流程不一,缺乏

统一的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电子招投标的应用及推进。为此,我们需要制 定标准的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电子招投标数据交换与共享机 制,有效促进及完善电子招投标的进程及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招投标行业大数据 应用。

二、通过大数据构建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一)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的意义建筑行业的诚信综合评价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丢失诚

信,何谈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全面转型期,建筑市场还存在大量违法、失信 行为,导致整个建筑行业诚信危机,招投标活动中负面现象层出不穷。如何通过 大数据构建完善的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及如何在招投标活动中应用诚信综合评价成果,用以规范建筑行业秩序,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应与招投标活动关联 评价一个企业的诚信情况最终目的是什么,从长远来看,是为了净化我们的

建筑市场。就目前看来,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的诚信评价应用需求则显得更为明显。为保证建筑市场的公平和效率,并使诚实守信者得到保护、作假失信者受到 惩罚,应进一步将企业的诚信评价结果与招投标活动挂钩,实现诚信评价成果在招投标活动中的有效应用。对那些采用围标串标,甚至行贿方式谋取中标的企业, 一旦发现其诚信污点,将给予严厉扣分甚至驱除一定区域内的招投标市场,使得企业不敢以身试法。

以重庆市为例,2012 年重庆市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后又于 2013 年推行电子招投标,在电子招投标及大数据应用的基础上,积极助推了重 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建设。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 标准由企业市场行为评价和企业现场行为评价两部分组成,分别占总权重的 60% 和 40%。各相应的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建筑施工企业涉及市场行为的 业绩、纳税、奖励、处罚、农民工工资保障、工程价款结算履约、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履约情况及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通过采集、审核、发

 

布、评价等一系列程序,将评分数据在全市建筑管理信用信息平台上发布,最终

形成在渝建筑施工企业每日诚信得分及全市排名。重庆市规定在国有投资(含国 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工程的招投标评分中诚信评价分占 10 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如 2018 年重庆市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平均分分段统计企业

分布情况(图 2):诚信综合评价 120 分及以上 14 家;得分 110 分-120 分(不

含本数,下同)3 家;得分 100 分-110 分 6 家;得分 90 分-100 分 9 家;得分 80

分-90 分 176 家;得分 70 分-80 分 3736 家;得分 60 分-70 分 56 家;得分 60 分
以下 0 家。通过数据分析比较,以得分 70-80 分企业居多,由于企业诚信评价分 直接影响投标成败,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开始注重自己的诚信信用问题,但企 业在未来诚信之路上还需不断加强与提升。

(三)基于大数据的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立

《gpk电子》实施近二十年以来,招投标制度在保证项目 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筑施工企业诚 信综合评价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应用也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与信用导向成果。但随着市场经济改革向纵深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各种大规模的基础设施 项目相继实施,如火如荼的轨道交通、跨江跨海的大桥建设等项目,激烈竞争致 使长期存在的招投标突出问题愈加凸显。如何加速建立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 系,从招投标活动各主体着手,不仅评价建筑施工企业,还要延伸到招标代理公

 

司、注册执业人员(如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等)的诚信评价,并将其评价结

果直接应用到招投标活动中,以缓解当下突出的问题。 1、依托大数据库建立诚信综合评价长效机制 以企业、项目、人员三大数据库为基础,构建覆盖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合

同履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许可等闭合的监管系统,形成共享的“建筑 行业诚信云服务平台”。利用智能化手段、大数据技术,对照各诚信综合评价系 统标准,对企业、人员进行诚信综合评价,健全诚信体系内各分项评价标准,从 而建立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的长效机制。

2、逐步推动诚信综合评价从企业到人的评价应用 当前,一方面是通过大数据构建建筑行业完整的诚信评价体系,将各省市的

招投标信息平台与建筑行业诚信云服务平台对接;另一方面是将建筑行业诚信云服务平台与各级法院、检察院、工商局、税务局、海关、银行等机构的数据库互 联互通后,再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整理、分析,逐步建立建筑行业从企业到个人的完整诚信评价体系。在全国范围内营造诚信有益、失信必惩的招投标市场氛围,进一步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从而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大数据助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创新 大数据环境下,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也必须要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要

从传统的现场监管向电子化监管、监管数据共享联动以及各行业协同监管转变,并探索创新招投标智能监管模式。依托大数据的创新力量,实现建设工程招投标 的科学治理与高效监管。招投标各方主体在运用大数据的同时,也必然成为大数 据“捕捉”的对象。通过如此循环数据开发利用,整合数据资源,相信大数据定 能助力规范建筑行业竞争市场,让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向全面数字化迈进,往更 高水平方向发展。

(一)利用大数据研判投标人

2014 年 7 月 25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 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 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建市【gpk电子】108 号)的通知,我国正式启动了 “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四库”指的是企业数据基本信息库、注册人员数据基 本信息库、工程项目数据基本信息库、诚信信息数据基本信息库,“一平台”就 是一体化工作平台。依托四库一平台大数据,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称 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名称。这样就实现了“市场与现场”两场联动,保

 

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开标时通过平台查询,便可辨别企

业业绩真伪、项目经理有无在建项目等情况,准确研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等问题。

(二)利用大数据改变评标模式传统的评标模式都是由评标专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逐一审查投标人提供的

资料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运用四库一平台、建筑行业诚信云服务平台等相 关数据库的大数据信息,将招标要求及投标人输入系统,采取智能化的手段,系 统可自动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要求。这种评标模式不仅高效、准确,而且可 减少目前招投标行业中一些专家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三)利用大数据辅助标后评估标后评估可以检验招标文件的编制是否科学,评标办法是否合理,评标结果

是否存疑,还可以检验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是否合规,强化评标专家的职业道德, 促进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监管水平的提高。要实现上述评估效果,必须借助大数据 分析,借助各阶段招投标历史数据,从而实现标后评估的意义与价值。

不仅如此,利用大数据进行标后评估,还可以发现一些投标人围标串标的线 索。如广联达公司通过市场数据与招投标数据的结合,分析得出一个关于陪标的论断。深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五年在贵州省共参与 277 次投标,但一次未

中。同时,该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共参与投标 264 次,也一次未中。通过大数

据分析发现,两家企业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次数高达 222 次。然而真正的投标是需要花大量的人力与财力的,他们竟然一次都未中,是不具备中标的能力? 从广东省中标项目数据库中查询发现深圳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近五年来在广东省中标 172 次。由此可以判断该公司在贵州省的机构可能只是个空壳公司,专 门出卖资质用于陪标。

基于此案例分析,我想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的创新,在于利用全社会范围的 资源,通过大数据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的敏锐度。然后针对问题,制定最优的招投标监管措施。

(四)利用大数据加强 “事中事后”监管 为加强招投标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在落实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推

进招投标监管数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加强信息公开,倡导大数据应用,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推进电子招投标进程,运用大数据建立 完善的招投标诚信综合评价体系,让失信者及违法违规者处处受限,并向社会公 开,切实维护好招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五)人工智能提升招投标监管效率

在利用大数据解决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痛点的同时,我们可以在现有的基础 上扩大数据的体量,进一步提升数据的精确度。着力在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寻 求突破,用人工智能来完成招投标监管中简单重复性的工作,在招投标gpk电子 化发展过程中形成大数据与智能监管的合力。

四、结语大数据开启了一次重大的时代转型,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谁能拥有

大数据思维,谁就能在下一波的社会竞争中脱颖而出。我们要充分借助电子招投 标来进行严谨的招投标数据治理与分析,同时营造一个不断激发招投标创新监管的环境,那么我们的招投标监管工作才会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挖掘与分析招投 标海量数据中蕴藏着的各种规律和现象,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部门可以更好地把 握监管动态与方向。在推动建筑行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和招投标活动信息公 开的同时,制定出有益于行业未来发展的监管方案和创新制度。最后,利用大数据共享,推进项目决策科学化、交易过程透明化、资源配置合理化,打开建设工 程招投标创新监管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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