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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采购合同 这些问题你要懂
发表时间:2019-5-24 信息来源:南京招标投标云网

  案案例简介

某一公开招标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A公司通过资格预审。招标人向A公司发出通过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后,在正式投标截止时间前,A公司发生公司分立导致资格条件发生变化。

在采购过程中申请人或投标人发生公司分立时,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分析

招投标活动需要一定时间阶段,在这个过程中潜在投标人有可能发生公司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这些重大变化进而会影响潜在投标人的资格变化,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本案中项目采用了资格预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什么是资格预审呢?按《gpk电子》及实施条例规定,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所谓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发出投标邀请书或发售招标文件前,按照资格预审确定的资格条件、标准和方法对潜在投标人订立合同的资格和履行合同的能力等进行审查。资格后审是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案例中A公司发生分立,导致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对此投标的变化,《gpk电子》第三十八条、《gpk电子》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做了相关规定:

《gpk电子》第三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gpk电子》第二十一条规定,“……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结合本案例情况,笔者建议按如下方式操作。

一、潜在投标人应当将其分立的重大变化书面告诉招标人

1.A公司应当履行告知义务。本案例中A公司通过资格预审,要求其及时将重大变化告知招标人,有利于招标人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因投标人少于3个而导致招标失败。

2.根据《gpk电子》第三十八条规定,潜在投标人发生此种情况的应当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是招标采购的主体,合同的当事人,所以潜在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影响资格条件和招标公正性时应当告诉招标人。

3.告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潜在投标人的可能影响资格条件和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可能是招投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所以一定要用可以保存和查看的书面形式。

4.及时。潜在投标人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以便招标人能及时做出应对措施,及时补救或止损,防止损失扩大。招标投标过程是一环扣一环,越是往后的采购流程发生问题影响面越大。

5.告知内容应当是潜在投标人的重大变化。详细向招标人告知情况变化才能有助于招标人采取相应措施。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或投标无效

根据《gpk电子》第九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相关规定,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gpk电子》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会议分成两个及以上的公司。公司分立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离成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gpk电子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一种是解散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分散为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gpk电子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或组织。

公司分立后新成立公司可能的变化是: 注册资本减少;主要人员变动;公司资质变化,如原公司的多个资质分别分给分立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变化;其他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可能会导致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无效或投标无效,进而影响招标公正性。

三、潜在投标人资格发生变化时应当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其重新进行资格审查

本案例中A公司分立导致资格条件变化的,招标人应当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分立后拟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

本案例中项目采用的是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所谓有限数量制是指在合格性审查的基础上,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进行定量评分,从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中择优选择一定数量参与投标。如果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审分立后的公司符合资格预审条件要求,且择优评审中排名在合格申请人数范围内则仍有资格参与后续投标;如果分立后的公司虽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但是择优评审中排名降低到最大合格人数外则不得通过资格预审,应当重新选择其他排名靠前的申请人。

作者建议

潜在投标人发生公司合并、分立、破产、营业执照被取消、经营、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可能发生在招标过程的任何阶段。《gpk电子》第五十六条对中标候选人发生重大变化明确了要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但对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评审完后发生影响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情形是否需要再次审核没有相关规定。笔者建议在资格预审阶段,潜在投标人正在办理公司变更或可能出现导致资格条件变化事由时应当事先告知。对资格预审后到正式截标时间跨度较长的,建议开标后重新审核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范本和施工、设备等招标文件范本均没有就潜在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告知流程及处理措施。笔者建议在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增加如招标人接收书面通知的联系人及方式、邮件地址、处理方式、处理流程、预估处理时间等,有利于潜在投标人发生上述情形后知道应当采取的措施,做到投标人、招标人有操作的依据,提高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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