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报告 |
评价对象 |
1号线南京站、南京南站免检通道电力敷设改造项目 |
评价结论 |
完备性得分 |
95.42分 |
合理性得分 |
97.28分 |
一致性得分 |
100.00分 |
最终等级 |
可信级别 |
评价依据 |
《gpk电子》(3N标准)
(标准评价要点见www.aderisaproductions.com) |
评价程序 |
根据《gpk电子》的要求,评价机构按照:1、完备性评价→2、合理性评价→3、一致性评价→4、复核→5、终审的程序对该招标项目可信度进行了评价。 |
评价意见 |
《gpk电子》规定的可信度等级共分为四个大的类别,分别为可信级别、基本可信级别、非可信级别和不可信级别)。本招标项目的可信度等级为可信级别。说明该项目的招标活动所公示的信息及文件的完备性及合理性均符合标准要求,并且招投标行为与其公开信息(规则)一致。
结合该项目评价中涉及的部分失分点做以下建议:
招标公告部分:
建议在招标公告部分增加招标项目审批情况:招标项目获批情况反映了此项目审批的手续中各审批项目是否已经获得批准,这一情况应在招标公告中尽早让潜在投标人获悉。
在此,建议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获批情况:1号线南京站、南京南站免检通道电力敷设改造项目已经南京地铁公司内部批文批准立项”这一内容增加至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中。
招标文件部分:
建议完善招标文件对评标委员会组建方案的规定,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确定的时间、评委成员身份确认的方法、通知评委的时间、评委回避的审查时间、评委拒绝或因故不参加评标的记录等未能明确公布。尽管这些在现有招投标相关法规中还未明确规定,但招标文件中将这些内容也详尽公布,更能让投标单位感觉招标的阳光化,如此也有助于对招标人和评标主体的监督,从而保证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
特别说明 |
1、本评价仅对该招标项目的可信度进行评价。
2、评价结论系评价机构根据所获得的评价信息清单得出。
3、完备性评价记录及合理性评价记录均存于评价机构。
4、上述失分点中有部分内容,在该项目招标工作中已经实际按照招投标可信度评价标准内容实施,只是尚未在招标公告、文件中实现设定规则,建议在招标公告、文件中增加相应内容。 |